云南财经大学保卫处厉行节约五条规定
根据《云南财经大学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保卫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加强用电管理,倡导节约用电。
(一)各科室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手关灯,关闭电脑、水机等用电设备;白天光线充足时要关闭电灯;
(二)楼宇执勤人员晚上关门时要逐层巡查,关闭楼层过道及卫生间的电灯;
(三)地下车库晚上关门后关闭电灯,杜绝长明灯;
(四)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与办公无关的其它电器设备;严禁在值班室和宿舍内动火做饭或使用电磁炉、电暖气、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第二条 加强消防管网检查,防止水资源浪费。定期检查校内消防栓箱和水泵设备,及时修复消防管网漏水点。
第三条 加强办公易耗品管理,节约办公用品。
(一)办公用打印复印纸、打印复印墨盒墨粉、信封信笺、文具等办公用品统一由综合科购买,各科室专人领用管理。
(二)精简文件、简报。凡可利用网络平台发文一律不印发纸质文件;
(三)办公用纸一律购
第四条 严禁利用办公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办理私事;严禁用办公电话,尤其是值班电话长时间吹牛聊天;值班电话取消长途功能。
第五条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节约办公经费。
(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
(二)严禁用公款旅游或集体外出活动;
(三)严禁公车私用,公车专人管理,定点维修;
烟酒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