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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机动车通行办理实施细则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4-13

 云南财经大学机动车通行办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校内交通安全,学校在南院、北院及春园建立门禁管理系统,实行机动车辆分类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云南财经大学机动车通行办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办理原则

坚持先内后外、内外有别、限量办理、超量付费、公开透明、严格审核、监督到位的办理工作原则。严格控制办理数量,确保校园安全有序。

二、机动车出入的分类和范围

    () 免费通行车辆

免费通行车辆范围:学校公车及教职员工车辆。

1)学校公车。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的车辆名单为准,由专人在学校云南财经大学协同办公系统申报并经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审批后统一办理(已经登记办理的车辆无需再次申请)。

2)学校在编教职员工(含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制员工)及其家属车辆。由本人在云南财经大学协同办公系统申报,并提供上传相应证明(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相关证件姓名与本人姓名一致)原件以及能够证明配偶子女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照片并经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3)离退休教职员工及其家属车辆。

由离退休工作管理处统一在云南财经大学协同办公系统申办。离退休工作管理处将需办理我校机动车门禁的离退休教职员工的相关信息收集并审核后统一在OA系统“车辆通行”窗口办理。办理前由离退处对离退休教职员工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审核,需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相关证件姓名与本人姓名一致)原件以及能够证明配偶子女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经离退休工作管理处行政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4)学校外聘教师车辆。校属各部门统一在学校云南财经大学协同办公系统申办。校属各部门指定专人将本部门本年度外聘教师需办理门禁的车辆及人员信息收集并审核相关资料后统一在OA系统“车辆通行”窗口办理。办理前由部门对外聘教师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审核,需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姓名与本人姓名一致,并以附件形式将相关证件照片上传,经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拥有个人车辆的每位教职工只能办理一辆教职工免费车。凡以配偶行驶证办教职工免费车辆者,若再以教职工本人行驶证办免费车,须先注销以配偶名义所办的免费车辆信息。

    () 受限制免费通行车辆

受限制免费通行车辆范围:财大幼儿园接送小孩的部分机动车。办理车辆向财大幼儿园统一申办。申办时须提供车辆号牌、幼儿班级、幼儿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和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与家长姓名一致)的原件上报至财大幼儿园,由幼儿园汇总审核后统一按年度申报。

办有受限制免费通行车辆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上午7:00—9:30,下午17:00—19:30两个时段免费通行。其余时间或时段,将按规定计时收费(提前进场及延后出场按临时车辆处理)。

    财大幼儿园上学孩子的每户家庭原则上只能办理一辆受限制免费通行车辆。特殊情况(两辆车接送)经申请可以办理第二辆机动车。但在规定免费时限内已有一辆车进入校园的(未离场)的,另一辆车入场按临时车辆处理。同时已办免费通行及优惠通行的车辆不能办理受限制免费通行车辆。

    (三)优惠车辆

优惠车辆范围:1.教职员工超出免费办理数量(即第二辆车),且在校内无自有产权车位或未租用地下车库车位的车辆2.在我校工作但未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小时工)的车辆;3.居住在北院的师大教职员工车辆;4.居住在校内的外来购房及租房户的车辆;5.校内经营商户。   

1教职员工超出免费办理数量(即第二辆车),且在校内无自有产权车位或未租用地下车库车位的车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与本人姓名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配偶子女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2在我校工作但未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小时工)的车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与本人姓名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配偶子女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3)居住在北院的师大教职员工车辆。由云南师范大学提供住户名单,经保卫处逐户核实后办理。车主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与业主本人姓名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能证明配偶子女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4)居住在校内的外来购房及租房户车辆。购买我校家属区房屋或车位产权的业主车辆办理时需提供业主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车位产权证或车位租用证明、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与业主本人姓名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能证明配偶子女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外来租户的车辆应由房屋产权人办理。需提供业主身份证、房屋产权证、车位产权证或车位租用证明、租户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与租户本人姓名一致)以及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5)校内经营商户。由各相关管理部门统一申办。经营商户需提供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主姓名与本人姓名一致)的原件和复印件。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营业执照、租房合同、合同期限、商铺位置、租金交付凭证等材料后,汇总报保卫处核实批准后办理。

    (四)相关说明

    以上未提及的单位及人员一律不办理免费及优惠车辆。

    进校工作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水电气和通讯抢险车、工程车、垃圾清运车、押钞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经执勤人员确认后可按特种车辆免费通行。

 三、相关费用

(一)校内车辆收费标准

1)学校公车、教职员工车辆:将车辆号牌录入至我校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免费通行。

2)学校外聘教师车辆:将车辆号牌录入至我校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免费通行。使用期限与聘期一致。

3受限制免费通行车辆:财大幼儿园接送小孩的机动车将车辆号牌录入至我校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在规定时段{周一至周五(寒暑假除外)上午7:00—9:30,下午17:00—19:30两个时段)}免费通行。

4)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员工家属车辆、在我校工作但未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小时工)的车辆以及居住在北院的师大教职员工车辆:经批准超出规定数量办理,且在校内无自有产权车位或未租用地下车库车位的车辆,需交纳90/月的场地占用费。师大教职员工车辆以及在我校工作但未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小时工)的车辆参照此收费标准收取场地占用费。租用地下车库车位的车辆办理费用为160/月的场地占用费。

5)居住在校内的外来购租房户车辆:拥有我校房屋产权,且在校内无自有产权车位的,需交纳117/月的场地占用费;租房户车辆办理时须在租房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参照购房户车辆办理费用117/月收取。

6)校内经营商户车辆:需交纳260/月的场地占用费。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

 () 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学校对进出校园的车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采取计时的方式进行,收取的费用交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外来车辆收费标准暂定如下:

白天8:00-20:00,小型车首小时(元/半小时)1.5元;首小时后(元/半小时)0.5元。大型车首小时(元/半小时)2元;首小时后(元/半小时)1.5元。

夜晚2000-次日8:00,小型车首小时(元/半小时)1元;首小时后(元/半小时)1元。大型车首小时(元/半小时)1.5元;首小时后(元/半小时)1.5.

执行15分钟内(含15分钟)免费停放规定。

四、申报流程

 () 申办免费通行车辆实行互联网在线申办,须驾驶人填写申办信息表,上传驾驶证、行驶证件图片。二级单位聘用人员由专人进行申报,复核信息合格后后经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审批后统一办理。

 () 凡更换车辆、车牌照需再办理者,须先申请注销原车牌号或原车辆信息,再填报更换车牌号或车辆信息,方可办理免费及优惠车辆。

 (三)已办理免费及优惠车辆的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云南财经大学,凡属人事处备案者由人事处提供名单,凡属二级单位自聘人离开学校,由二级单位提供名单,交保卫处注销其所办机动车。

 (四)办理门禁系统自动识别授权停放的免费车辆实行年审授权制,车辆年审有效期为两年(临聘人员依照聘期);办理受限制免费通行车辆及优惠车辆类别通行证须每年一审,车主须至少提前15天办理年审或续费授权,逾期不年审或续费的车辆进出校园时按临时来校车辆收取停车费。

五、责任与监管

    () 机动车出入申办人有提供真实信息、有效证件的责任。凡提供虚假证件,骗办免费及优惠车辆出入者,一经发现,一律注销,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 ()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对本单位提交申办机动车出入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 本部门负责申办审核工作人员及保卫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核相关信息,严禁违规办理,并将各上报的电子、纸质材料存盘(存档)备查。

    ()软件开发人员等应履行技术保障和信息安全责任。

    () 聘请部分师生员工担任审核、监督员,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执行力。

    () 所有参与办理工作的人员务必秉公守纪,不得弄虚作假。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有权对办理机动车出入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办理者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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