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举办大型活动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秩序,确保校园安全。根据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全市高校校园内部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备案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
一、范围界定
本通知所指大型活动是由学校或校属各单位在校内举办、承办及协办的有一定人数规模的群体性活动(如:招生考试、新生入学、人才招聘、体育赛事、学术交流、文艺演出及学生社团活动等)。
二、申报备案
(一)凡由学校举办,预计参加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活动或有省级以上领导进校调研视察及知名人士参加的活动,由学校保卫处按规定程序向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或相关部门提交活动安保方案,申报备案。
(二)凡由校属各单位举办,预计参加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活动,须经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向保卫处备案。
(三)凡由校属各单位举办,预计参加人数在300人以上500以下的活动,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向保卫处备案。
(四)凡举办有外国机构和人员参加,预计人数在100人以上300人以内的涉外活动,主办方须向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申报审批,并向保卫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及其负责人对活动安全负责。
(二)各单位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须提前申报备案,避免活动相互冲突和影响,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
(三)学校举办国家级考试、学期末考试或其它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审批和自行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四)凡未按规定审批备案举办大型活动,发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影响程度和损失大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举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主办单位须填写《云南财经大学校内大型活动申报备案表》(见附件),在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提交保卫处备案。凡未按规定备案的大型活动,参加活动的外来车辆一律禁止驶入校园。
附件:云南财经大学校内大型活动申报备案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云南财经大学校园内大型活动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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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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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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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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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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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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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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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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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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