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办公设备使用规定
规定办公用品包括:桌椅、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等。
1.办公用品属学校财产,使用时应爱惜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禁止暴力锤击或锐物刻划。
2.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
3.计算机关机必须按程序正常关机,严禁非法操作;计算机停止使用时,计算机应用防尘罩盖住;严禁私自搬移计算机;严禁使用未经检测的计算机软盘和光盘。
4.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未经允许上网(专业人员因工作需要除外)。
5.复印机、计算机、传真机应指派专人负责维护和清洁。
6.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只能打印一份,如需多份应复印。
7.严禁打私人电话聊天。
8.因公需打长途者须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作登记后方可在专门电话上拨打。
9.办公设备损坏应请专业人员维修,禁止非专业人员随意拆卸。
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