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生教授主持完成的《盈江县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2011-2015年)》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
2011年3月10日12时58分,盈江县发生里氏5.8级地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亲切关怀,社会各界热切关心。为了具体落实盈江县“3·1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重点重建工程和重建项目的用地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盈江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措施的函》(国土资函[2011]114号)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盈江县“3·1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云政发[2011]89号)的要求,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的支持和指导下,盈江县人民政府决定组织编制《盈江县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2011-2015年)》。规划编制技术工作委托云南财经大学国土资源与持续发展研究所承担。
经过半年的艰苦努力,在参考和借鉴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青海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等我国典型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技术标准和典型实例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兼顾的方针,以全面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盈江县“3·1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确定的盈江县“3·1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重点重建工程和重建项目的用地需求为根本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了《盈江县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2011-2015年)》文字成果、图件成果和规划数据库。该项规划成果已于2011年10月22日通过了德宏州人民政府主持的州级评审,2012年5月4日通过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主持的省级评审。2012年8月3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盈江县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2011-2015年)》。详见:《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德宏州盈江县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2]69号)。
《盈江县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2011-2015年)》的编制和实施,为盈江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重点重建工程和重建项目提供了基本的用地保障,为科学地实施《盈江县“3·1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建设美丽富饶新盈江保驾护航。
(国土资源与持续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