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关于申报2024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2024-02-01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要求,“2024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采取“先立项,后选派”的项目制形式开展。全省拟立项10个项目,共选派35-45名人员出国留学,每校不超过2项(详见附件1)。 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设计应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推进云南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总目标,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和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
(二)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国内外合作双方应签有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相关;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三)项目选派人员类别仅限于教师,符合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要求,包括: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6个月。省教育厅提供全额资助。
(四)项目申报评审及执行流程为:校内各单位组织提交项目申请;学校确定推荐项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项目单位按立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项目推荐人选经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后派出。获批立项项目有效期2年。
二、申报材料及时限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发展实际和学科建设需求,组织申报,严把材料审查关。各单位确定拟申报项目后,于2024年4月15日前准备以下材料,将全套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 dwc@ynufe.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六份提交至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致远楼305)。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单位推荐函(1份: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2024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书》;
(3)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政策文件;
(4)与外方合作协议中/外文:
(5)项目管理办法,
(6)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对外合作交流处江老师、杨老师,0871—65125349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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