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通知公告
高校小区商铺对外公开招租(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高校教工住宅小区商铺对外公开招租
二、招租内容:详细技术参数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序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
租期(年) |
评估月租金 (元/月/M2) |
招租方式 |
经营行业范围 |
备注 |
1 |
5—1 |
50.08 |
3 |
42 |
竞争性磋商(综合打分,允许二次报价,不保证最高价中标) |
禁止经营煎、炸、烧、烤、煮等各类餐饮,以及卡拉OK、酒吧、网吧、录像室、电子游戏等扰民项目 |
|
2 |
5—3 |
103.27 |
3 |
40 |
|
||
3 |
5—4 |
137.95 |
3 |
40 |
|
||
4 |
5—5 |
50.6 |
3 |
41 |
|
||
6 |
4—9 |
71.40 |
3 |
45 |
只允许经营服务项目 |
||
7 |
4—10 |
66.17 |
3 |
45 |
|
||
8 |
1—11 |
96.06 |
3 |
45 |
|
||
9 |
1—12 |
92.14 |
3 |
65 |
|
||
11 |
1—15附2 |
87.2 |
3 |
42 |
|
||
16 |
1—19 |
80.16 |
3 |
42 |
|
2.1本项目共分十六个标包,本次磋商是真对该项目流标商铺的二次磋商,每个商铺为一个包号,申请人可对其中一个包号提出承租申请。
2.2申请人承租价格不得低于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价格,租期不超过3年。
2.3租金支付:一次性交付一个周期的租金,一个周期为6个月。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若为单位或企业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能力;申请人若为自然人时持身份证明原件。
3.2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处于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期。
3.4如申请人在此次招租承租期前已经是本次招租范围内所含铺面的承租人,须缴清此次承租期前所有房租及水电费方可参与本项目竞标。
3.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17年 12 月 25 日至2017年 12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龙泉路345号高校小区物管中心二楼持单位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第一次磋商时针对以上几间商铺报名的谈判申请人无须再次缴费)。
4.3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申请人应在磋商前一天交至高校小区物管中心一楼收费室,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具保证金交纳凭据,申请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响应无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1月4日9:00时前,地点为高校小区物管中心二楼会议室。
5.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为高校小区物管中心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在“云南财经大学官网”、“高校小区部分内部公示栏”发布。
请各潜在申请人认真阅读公告及查询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再进行申请,请各潜在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参与谈判。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高校小区物业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颜老师、王老师
电 话:0871-65023583
地 址:高校小区物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