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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202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0点击: 发布人:科学技术处

校属各部门:

云南省规划办近日发布了“关于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202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申报的通知”,为做好我校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第二个结合”,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挖掘云南文化资源宝库,激活云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富有生命力的优秀因子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决定对云南入选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5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典籍,资助开展文化传承与时代价值研究,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招标申报。

一、项目名称

1. 《梅葛》文化传承与时代价值研究

2. 《查姆》文化传承与时代价值研究

3. 《达古达楞格莱标》文化传承与时代价值研究

4. 《哈尼哈巴》文化传承与时代价值研究

5. 《召树屯与喃木诺娜》文化传承与时代价值研究

二、投标条件

1. 项目招标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省内社科研究人员以及实际工作部门中有研究能力、能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均可揭榜申报或参与申报,不作职称、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

2. 投标申报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申报,鼓励研究单位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3. 每个投标项目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由首席专家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研究。首席专家要在相关项目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研究团队要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

4. 为保证研究精力和研究质量,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研究的,或近五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投标。

原则上2023年立项的省社科规划“揭榜挂帅”重大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首席专家申报本次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三、投标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按照上述选题投标申报,不得对项目名称进行修改或调整,自拟项目名称申报不予受理。

2.每个项目选题至少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单位投标,方能组织评标,如不足2家,则视为流标。

3.投标单位须填写《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标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标申报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4.《申报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以及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情况。

5.投标团队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研究思路、框架设计、基本观点、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团队创新的学术思想、独特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四、资助数量和资助强度

2024年云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与时代价值研究重大项目,每个选题只立项1项,不作重复立项。单项资助经费20.00万元,首席专家所在单位应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五、立项程序

省社科工作办对投标申报材料作统一审查,邀请省内同行权威专家和部分省级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对投标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项目名单。建议中标项目名单在省社科工作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省社科工作办印发立项通知书,签订立项协议,拨付研究经费。项目管理、经费使用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宣通〔2020〕17号)、《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1〕382号)执行。

六、完成时限和结项要求

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不可申请延期。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只能以专著形式结项,且须通过同行专家结项鉴定和省社科工作办审核后,方可正式结项、公开出版。项目研究不接受以免于鉴定方式申请结项。

项目研究团队应集中精力开展项目研究,确保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除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外,若项目研究因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等被撤项的,或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结项、研究成果质量不高等未通过结项验收被终止研究的,须全额退回项目经费。

项目研究成果的出版,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云宣通〔2020〕17号)有关规定,给予重点出版资助。

七、我校报送材料时间

各位老师于2024年6月17日前,提交《申报书》《论证活页》《申报材料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到致远楼106室,电子版发送邮箱yncdkyc@163.com。

八、工作要求

1.投标团队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获得立项的,一律撤项并通报,已拨经费按原渠道全额退回,并取消首席专家5年内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资格。

2.团队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若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承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无特殊情况,首席专家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不得擅自变更。

电 话:0871—65103014

地 址:致远楼106室


科学技术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