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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2点击: 发布人:科学技术处

校属各部门:

近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绝学”和冷门学科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加强冷门濒危学科抢救性保护和传承发展的学术研究,确保我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有人做、有传承。

二、资助领域

一般认为,冷门学科主要是指一些学术关注度低、成果产出难、研究群体小的传统人文学科领域和研究方向;绝学是冷门学科中文化价值独特、学术门槛很高、研究难度极大、研究群体很小甚至面临后继无人的濒危学科。

本研究专项重点支持对云南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冷门绝学。主要包括古汉语和古文字整理与研究、传统文献和出土文献整理与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南方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方言与地域文化研究等研究领域中,符合冷门绝学一般定义的研究方向。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从不同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申报项目要符合指导思想和项目定位,突出对冷门绝学的保护传承发展,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不加副标题。非冷门绝学研究选题不在本研究专项申报资助领域。

三、项目类别

2024年冷门绝学研究专项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资助强度分别为:重点项目5万元/项、一般项目3万元/项。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数量、申报质量等情况确定。

四、资格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各项管理规定;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和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 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请的,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兼职单位须审核正式聘用关系并承诺信誉保证。

4. 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研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含教育学单列学科项目、艺术学单列学科项目、社会智库项目、科普项目、“马工程”项目等,下同)未结项或未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研究专项。

5. 已申报2024年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可以作为申请人参加本次申报。但已申报项目如获立项的,本次申报项目将不再立项。

6.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

7. 截至2024年9月30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被终止不满3年、撤项不满5年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申报项目的,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如获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被撤项的项目,除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助经费外,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五、申报指标

为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5项。

六、申报方式

本研究专项以线下方式进行申报。

(一)材料填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2024年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

(二)材料装订

1.纸质版材料。本次申报须提交审核通过的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各1份。《申请书》《活页》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排版为8个版面。

2.电子版材料。本次申报须提交Word格式的《申请书》《活页》、Excel格式的《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书》《活页》 《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申请人姓名命名。以上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ncdkyc@163.com.

(三)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人须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致远楼106室)。

七、成果要求

冷门绝学研究专项为基础研究项目,研究完成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前,不可作延期申请。如获立项,申请人要恪守学术诚信,践行申报承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项。项目管理按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申请结项鉴定时,重点项目须提交1份研究报告和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须提交1份研究报告和1篇中文期刊论文。发表的期刊论文应与项目研究高度相关。研究报告总字数不少于2万字,除去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原则上不得超过20%。

项目逾期未申请结项或研究成果未通过结项鉴定的,项目将作终止研究处理,项目责任单位按原渠道退回项目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八、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按《申请书》(2024年9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填报其他版本无效。《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1个“一级学科”名称。《申请书》中“一、数据表”排版在1个A4版面。项目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7000字,不得以大量图片代替文字表述。《申请书》签字盖章部分须齐全。

2. 《申请书》中“代表性研究成果”只能填写论文或专著,不得填写研究报告、研究项目、决策咨询报告等形式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高度相关,限报5项。其中,代表性研究成果为论文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代表性研究成果为专著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项目组成员的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3. 《活页》须进行严格的匿名处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单位或个人信息。“研究基础”部分须与《申请书》中填报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一致,按“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或出版社等级”的形式填写。

联系人:朱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03014

通讯地址:致远楼106室 电子邮箱:yncdkyc@163.com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