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简介 » 工作职责 » 正文

纪检处各科室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6


党风政风监督室

1.负责校纪委及纪检处会议筹备、公文收发处理及检查督办、印章管理、档案管理、考勤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内部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受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3.负责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做好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4.负责对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审核把关,并按照要求将有关案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

5.负责受理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和复议复查工作。

监督检查室

1.负责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

2.负责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学校决策部署、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对重要关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责监督,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纪律检查建议;

3.负责做好纪律作风宣传教育、违规违纪情况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干部廉政档案建设管理、开具干部廉洁意见等工作;

4.负责对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工作。

审查调查室

1.负责组织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工作;

2.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学校监察对象进行监督、调查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