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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宁校区建设监督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4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关于实施清廉学校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宁校区建设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安宁校区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安宁校区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所确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监督,加强全体参与校区建设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规范管理,有效预防腐败风险。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及时有效推动解决安宁校区广大师生急难愁盼怨问题,防止问题变为问题线索,保障安宁校区的平安建设”“廉洁建设,努力实现学校政治生态山清水秀,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监督范围和内容

(一)安宁校区的土地及所有建设工程

(二)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配套工程及装饰工程

(四)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等

(五)其他应开展监督的工作


三、监督方式

(一)纪检处负责人列席安宁校区建设指挥部工作例会。

(二)纪检处负责人不定期参加每周二安宁校区建设指挥部监理例会。

(三)督促监督部监督全程跟踪审计单位的各项工作。

(四)不定期开展安宁校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

(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实地监督检查。

(六)根据监督情况开展工作约谈、提醒谈话等。

(七)畅通举报渠道,设置安宁校区信访举报信箱。

四、监督要求

(一)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监督。

(二)监督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三)监督人员对所有监督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并认真填写《中共云南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宁校区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记录表》备案。

(四)监督人员和监督工作的开展接受学校各级组织和教职工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