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艰苦地区建功立业,增强毕业生热爱祖国、服务基层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及《云南财经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办法》(修订)(校教发〔2020〕445号)等要求,现将202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者须是已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在校期间未受过违纪处分的 2024 届毕业生。
2.申报者须符合(1)选调生项目就业(2)基层项目就业(3)自治区就业(4)自治县就业(5)自主创业共五类条件之一(详见学校通知)。
3.申报者需提供申请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以及申报类别所需的其他材料(详见学校通知)。
4.符合多个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类型申报。
5.奖励范围和金额详见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办法》(修订)。
6.有意向申报基层就业之星或自主创业之星候选人的申报者请同时按附件4(候选人推荐模版)撰写相关材料按要求发指定邮箱。
7.申报者须于9月27日(星期五)17:00前将申报所需各类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分辨率不可低于300dpi)发送至金融学院学生管理服务实践中心(自律委)QQ邮箱2991498742@qq.com,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放弃。
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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