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艰苦地区建功立业,增强毕业生热爱祖国、服务基层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根据《云南财经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办法》(修订)(校教发〔2020〕44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者须是已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在校期间未受过违纪处分的 2023 届毕业生。
2.申报者需符合(1)选调生项目就业(2)基层项目就业(3)自治区就业(4)自治县就业(5)自主创业条件之一。
3.申报者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与其申报类别所需其他材料复印件,详见通知。
4.符合多个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类型申报。
5.在10月1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分辨率不可低于300dpi)发送至邮箱2991498742@qq.com,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放弃。
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3年9月25日
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
附件1:关于印发《云南财经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
附件2:云南财经大学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申请表.xlsx |
附件3:云南财经大学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奖励申报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