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的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奖参评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安排,本次采用限额申报,我校本次申报名额为10项。
二、 申报材料
(一)《申报评审表》。著作类、论文类成果《成果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者可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需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三)证明材料(要求详见《实施办法》)。申报成果的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9年3月1日12:00前
报送地点:电子版发送至2219672083@qq.com
纸质版提交至致远楼107成果科
联系电话:65239263
科研处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