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研处通知:关于填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截至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以后发生的各类支出计入下一年度。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二、 电子版结题报告的填报
1、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撰写提纲填报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须通过“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资助发表的论文。请勿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请勿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月8日前完成结题/成果报告在线提交。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后请密切关注报告审核状态以及本人预留E-mail,如有退回修改,请根据修改意见和邮件通知及时修改后再提交。
三 、纸质版结题报告的报送
1、当ISIS系统中结题报告的审核状态为“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或“基金委已审核”时,即可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的结题报告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2018年1月9日前提交至博远楼101室。
2、项目负责人须确保所提交的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3、请各相关单位及相关基金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26/info51402.htm)
附件3:补充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4404.htm)
附件4:云南财经大学2018年度NSFC结题项目清单
科研处联系人:朱洁 杨彩霞 联系电话:65103014
财务处联系人:刘秋河 联系电话:65192271
科研处
2018年12月18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