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 2018年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云南财经大学
2018年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学科、专业 |
学习形式 |
招生计划 |
一志愿 复试人数 |
调剂复试人数 |
金融学 |
全日制 |
14 |
15 |
6 |
金融 |
全日制 |
41 |
6 |
75 |
保险学 |
全日制 |
4 |
1 |
7 |
保险 |
全日制 |
14 |
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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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复试人数(一志愿和调剂)为通知复试人数,实际参加复试人数通常比该数要少
二、复试具体要求
(一)复试采用 面试 形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
金融学、金融统一复试;保险学、保险统一复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二)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1.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3月27日下午2:30
地点:博远楼103
2.体检
时间: 3月29日上午
地点: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
体检提示:
(1)7:00—9:00 空腹抽血,9:00—16:00 常规体检;
(2)请考生在体检前注意休息和饮食,以保证体检结果准确;
(3)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
3.面试:
时间:2018年3月28日(周三)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博远楼103
:
考生所提供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须提供材料如下:
1.考生材料提供
序 号 |
材料名称 |
说明 |
1 |
准考证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 |
2 |
身份证件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 |
3 |
学生证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
4 |
学历证书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
5 |
学位证书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若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 |
6 |
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任选一种提供 |
7 |
大学或高职高专成绩单 |
提交复印件或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部门盖章 |
8 |
科研论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提纲)、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书等 |
原件查验,提供一份复印件。若无,可不提供 |
9 |
定向协议书、户口本 |
定向协议书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1)。户口本原件查验,提交一份复印件。注:仅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提供。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详见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网站) |
10 |
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 |
原件一份,用信封密封(见附件2) |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必须提供考生与单位签定定向协议书。
3.所有复试考生需签定《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就读承诺书》。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论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成绩×6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20%。
总成绩=(初试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60%+复试成绩×40%*修正系数。说明:所有各项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修正系数的计算方式:以2017年学院将复试为例,以平均分最高组为基准,计算出的第一组的修正系数为1.076940054(第三组平均分/第一组平均分)、第二组的修正系数为1.01347387、第四组的修正系数为1.040888427。
三、录取
(一)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依据总成绩从高至低录取后,调剂考生再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金融学和金融一起排名,保险和保险学一起排名,先录学硕,再录专硕。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按定向方式录取。
(四)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体检不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3号)。
四、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一)体检费: 130元/人 由校医院收取
(二)复试费 100元/人 由学院在报到时收取
五、监督
1.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培养单位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4月2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投诉。
2.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云南财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为适应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云南财经大学(乙方)代为招收定向硕士研究生。
一、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姓名和专业
考 号 |
姓 名 |
学科、专业 |
学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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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
二、定向硕士研究生的来源和分配
1.定向硕士研究生由乙方在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中按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录取。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负责接收使用,乙方负责就业指导及分配。在学习期间因身体条件、学习能力等原因中断学习者,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三、甲乙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位条例,负责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并保证培养质量。
2.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欲继续报考博士研究生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研究生毕业离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定向单位(签章) 培养单位(签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云南财经大学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户口街道居民委员会填写)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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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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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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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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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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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 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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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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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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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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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或考试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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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有无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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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政 治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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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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