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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1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0日 00:00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坚持按需招生。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3. 坚持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不超过招生规模50%。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 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的优先录取。毕业于“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且第一志愿报考“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剂录取。
5. 充分尊重复试组导师在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二、参加复试的人数
参加复试人数比例按1:1.5(左右)确定(录取与复试人数之比)
三、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长:龙超
  员:张建友、唐青生(秘书长)、王翔(监察)、黄儒靖
 ()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各专业的招生工作,负责组织生源,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审核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考核。
()复试小组
1、第一小组
组长:龙超
成员:刘锡标、杨国辉、樊永勤(秘书)
2、第二小组
组长:张建友
成员:王智勇、陈爱华、牟怡楠(秘书)
3、第三小组
组长:唐青生
成员:赵越、孙文军、张涛、陈永忠(秘书)
4、第四小组
组长:黄儒靖
成员:潘冠中、边小东、陈晓丹(秘书)
5、第五组
组长:钱振伟
成员:何晓夏、刘志强、王翔、张伟(秘书)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
1、专业面试以口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情况及结果记录入《云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并全程录音。
2、科研能力及其它采用调查方式进行;
3、政治审查以信函调查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专业面试:考核学生的专业素养、人文素养、思辨能力、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英语口语及听力:考核学生英语听说表达能力。由学校统一组织。
3、科研实践能力及其它(重点考察科研潜能、综合素质、人文素养等情况)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与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参考书参见我校2012年招生简章。
(三)复试成绩计分办法
⑴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⑵ 同等学力加试和专业学位的政治理论笔试科目,满分均1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⑶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4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50%+科研实践能力成绩×10%
⑷ 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100分)×50%+复试成绩×50% ,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五、复试时间安排
120124209:0016:00在博远楼(教研楼103楼)报到。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联系贺老师5198327
2421800-1200体检(注意空腹),地点:云南财经大学校医院。学生请自行前往。
3422日(周日)早上8:30开始面试(仅专业面试,英语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地点:博远楼(教研楼1楼)。请提前8:00到博远楼(教研楼103楼)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六、录取原则
1、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者优先录取,各专业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从高至低,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并提出明确录取意见,形成建议录取名单。
2、学术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按公费生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只能按委托培养或定向方式录取。
3、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中有单项成绩为0
2)入学总成绩不及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
4)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
5)体检不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4、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九、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①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学位证);②身份证;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各种奖励证明、资格证等;⑤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高职高专毕业两年或以上、本科结业)的同等学力资格和毕业年限;⑥留取①②③④复印件。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必须提供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委培或定向协议书。
3、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4、费用收取
体检费:130/人。
复试费:一般考生100/人,同等学力加试考生180/人。
十、本原则解释权在金融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