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函授学生收费工作通知
各办学单位:
为做好2017年函授学费收缴工作,根据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请各办学单位按照以下要求严格执行收费工作:
一、函授生缴费方式:
1、2017年新生和各级学生均严格实行“一年一缴”,全额缴纳的方式,不得差额缴纳学费;
2、各教学单位到财务处领取POS机,学生统一到各教学点刷卡缴费;
3、严禁教学点代收学费。
二、函授生缴费时间:
1、各级学生缴费应在面授期间至面授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集中缴费。
2、若有个别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费,由教学点报名单到教学单位备案,并要求学生直接汇款至学校指定银行。
户名:云南财经大学;
账号:7302210183100000117;
开户行:中信银行昆明东陆桥支行。
在汇款单应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教学点全称、学生姓名、所在年级、专业),以及缴费事由:函授学费。
云南财经大学财务处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