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兹有省州(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居(村)委会居民:
姓名:(户主),身份证号:,于年月至年月享受城市(农村)低保,领取证号:,家庭成员人:
姓名,与户主关系,身份证号
特此证明。
县区民政部门或
乡镇、街道办事处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