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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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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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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主管全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努力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效益。

二、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拟定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组织新专业的筹建及报批工作;组织专业建设、检查和评估工作。

四、组织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及评估工作。

五、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负责全校本科教材的编写、选用、供应及评估工作。

六、组织各院(系、部)制定和实施本科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及有关教学基本文件。

七、组织全校性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全校性示范性教学及经验交流,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

八、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习基地建设规划,组织、检查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工作。

九、编制校历、教学执行计划、课程表和考试日程表,负责教室调度、成绩管理、学籍管理、成人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管理、和辅修专业管理工作。

十、负责各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信息收集反馈及监控工作,组织全校性教学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各类教学成果奖、教学管理奖、教材奖的评奖组织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教风建设和学风建设。

十三、组织大学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全校性专项考务工作;在校语委领导下,组织全校各院(部)做好语言文字规范的各项工作,以及校内外各项考试和文印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负责办理进修生听课事宜,短期培训班的审核。


   处长:卢启程 副处长:肖平(兼) 杨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