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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03-15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云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将于2021年3月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符合高校教师资格高校教师申请认定条件但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教师(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博士学位者和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若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所有人员免测):

(一)已通过教育理论考试,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测评时间和地点拟于2021年4月初,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届时会在QQ群里通知,请关注。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拟申报人员并请其本人加QQ群:545488644(财大-教师资格认定群)。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报名,填写测评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至308943534@qq.com,纸质版盖公章后于3月22日(星期一)17:00前交至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远楼311-1室),逾期视为无人申报,不再受理。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及时通知拟测评人员。

联系电话:65192493(短号8493)

联系人:徐老师


附件1.云南省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要求

2.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报名表




                                      人事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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