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
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层次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由教育部表彰奖励。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和条件见附件1。
三、推荐原则
(一)请各部门坚持标准,民主评选,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把思想政治关,公正推荐,严格甄选,优中选优,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其他事项
(一)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优中选优的方式推荐,我校推荐候选人为1名参加省遴选。省教育厅研究推荐2名候选人上报教育部。
(二) 请严格按照《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附件3)和《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附件4)所要求的内容报送推荐料。
(三) 请于2021年6月1日(星期二)17:00前将《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报,个人照片电子版等材料一并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致远楼311-1室)。
(四)根据材料情况上报学校研究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92493
电子邮件:308943534@qq.com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 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4. 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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