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统计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掌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全省各单位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人事处网页“师资建设”栏内《云南省贯彻<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内容,认真统计本部门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
二、报送内容及时间:
分别填写《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 2011-2015年》,电子版请点击附件下载。
2份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2017年1月13日17:00前报送人事处专技科(致远楼308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92493
电子邮箱:641967076@qq.com
人事处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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