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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2-11-09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评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根据省教育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行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的通知》(云教人〔201259号)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3112       上午(9:00-11:30)高等教育学

下午(14:30-17:00)高等教育心理学

(二)报名

本次网上报名确认同时进行,时间:20121120125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网站http://www.ynzk.cn进入工作网自行录入报名信息后,须到招考办指定报名点确认,办理验证、照像、交费等手续。

(三)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1个月之后,考生可以凭准考证号上网查询考试成绩。成绩查询网址:www.ynzs.cn。省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0871-5156203

二、考前培训及教材

(一)考前培训

申请人可以自学形式认真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也可自愿参加考前培训。可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的培训院校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培训。

有关培训的相关事宜请咨询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学府路8号(教育培训大厦二楼,省教育厅右裙楼);联系人:徐艳霞、杨力荔,联系电话:5120978

(二)培训教材

统一使用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学考试大纲》。

三、其他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学校按程序完善手续后将材料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只有在职在编和拟聘担任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的人员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相关政策可登陆省教育厅网站人事处网页www.ynjy.cn,参阅《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事指南》和《教师资格认定政策问答》。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