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云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科技人才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科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我省于近期将开展第三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第五批高端科技人才的申报工作。现就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申报云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科技人才条件的引进人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回国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知名企业、金融等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应获得博士学位,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知名专家学者,并能解决我省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科学技术难题的人才。申报人选还须有依托的重大科技项目,有明确的阶段性科研任务和目标(3-5年),对带动我省学科和产业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拥有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的核心技术具有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3年后科技成果应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并能量化考核。
三、相关待遇
对入选云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按照《云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和《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的待遇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单位申报
相关学院根据申报条件,积极物色人选,组织填写申报书,签署推荐意见,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学院同时报送推荐工作报告,按照申报类别上报。
申报书中的推荐意见须说明申报人选符合《云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或《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具体条件;对引进人才考察后的结论性意见;对所推荐申报人选的学术技术水平评价等。
推荐工作报告须说明引进申报人的必要性;学院(研究院)可为引进人才提供的工作条件;需要学校提供的条件等。
2、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报送要求是:申报书一式11份、附件2份、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上述材料请分开装订)。申报材料请点击本通知的附件下载。
附件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职称或任职证明材料(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代表性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创办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材料;(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另外,申报“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的人选,还需报送:(1)云南省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基本情况表;(2)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于引进后拟开展的科技项目);(3)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4)2位国内外同行知名专家的推荐函(上述材料一起装订在申报书之后)。
五、其他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积极物色人选,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抓紧做好人选推荐和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人选和上报材料的质量。有申报意向可及时与人事处联系,人事处将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2)请所在学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申报材料在正式装订前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人事处人才引进和培养办公室,学校审定后按照报送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正式报送申报材料。
(3)近期已有合适人选的申报材料请于
联系人:欧成雄;电话:5033841。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