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网告〔2024〕第2号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云南财经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组织部《关于对李正彬等4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函》,审计处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4年10月25日起,对李正彬(原安宁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党支部委员,任职时间2021.04.21-2024.10.09)、曾蕾(原科研院所 <中心>党委书记、委员,任职时间2023.07.19-2024.10.09)、李亚军(原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委员,任职时间2014.04.15-2024.10.09)、施航天(原保卫处处长、保卫工作部部长、职能部门党委委员,任职时间2015.06.25-2024.10.09)等4名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审计组组长:陈艺溱
审计组成员:胡 服、陆 筱、朱玺诺、天瑞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联系人:陆筱
联系电话:67332884
审计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