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周转房房租缴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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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7
各相关老师:
按照《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修订)》以及上级对国有资产专项清查的要求,使用学校公有住房(周转房)的老师应按时缴纳房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周转房房租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事项
(一)未办理工资代扣业务的各承租人需及时按流程缴清周转房房租;
(二)办理公有住房续租、退租等相关手续。
二、缴费时间
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20日
三、办理流程
(一)缴纳房租流程。到房改办(北院逸夫楼206室)开具“收款通知”,再到财务处缴纳房租。
(二)办理续租流程。进入云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下载“云南财经大学周转住房续使用申请审批表”;相关信息填写准确、完整,由所在院系部门签字盖章后,交至房改办;重新签订云南财经大学周转住房有偿使用协议。
(三)办理退租流程。到房改办开具“云南财经大学周转房退房手续通知单”,再到相关部门办理退房手续;携带“退房手续通知单”及“租赁保证金”凭证至房改办并退还钥匙;填写“支出报销单”,至财务处办理退还租赁保证金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逾期未缴纳及拖欠房租的教职工,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按照国有资产出租有关规定,统计未按时缴费人员名单上报学校,并收回其所租用学校周转住房。
(二)逾期未办理续租使用相关手续,将按《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修订)》第二十条执行:“租赁期满,未经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按照当年有偿使用费标准的300%收缴周转房使用费”。
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