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工会会员会费收缴 的通知
缴纳会费是每位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为做好2017年学校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在编会员每月应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0.5%缴纳会费,非编会员按每月工资收入二分之一的0.5%缴纳会费,计算方式如下:
(一)在编会员缴纳会费标准为: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005×12月
(二)非编会员缴纳会费标准为:
(工资总收入÷2)×0.005×12月
(三)新入职工会会员收50元/年
会费缴纳以2017年10月份工资标准计算,缴纳金额四舍五入到元。
二、收缴范围
学校工会会员(不含非编返聘、离退休人员)。
三、收缴办法及时间
1.各分工会要指定专人负责会费收缴工作,做到会费收缴制度化、规范化。会费由分工会统一收齐后于2017年11月17日前交校内农信社营业点。交款时,《现金进账单》上的“进账单位”填写:云南财经大学;“款项来源”填写:XX分工会交2017年度XX(数量)会员会费;“账号”填写:0300029606835012。交款后,请将农信社盖章后的《现金进账单》原件和会员缴费明细表复印件(一式两份)交致远楼311室秦老师处,分工会可留存《现金进账单》复印件。
2.在编会员缴纳标准由会员根据财政工资标准金额缴纳,非编会员缴费金额由各分工会计算。
3.各分工会缴纳的会费按50%比例返还给各分工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
联系人:秦 洁 电话:65113315(致远楼311室)
张 焰 电话:65118127(致远楼321室)
附件:2017年度会员会费收缴明细表模板
2017年11月3日
2017年度会员会费收缴明细表模板.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