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云南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4
校工〔2017〕49号
各分工会:
云南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将于2017年11月在昆明召开。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云南省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组织人事工作的通知》(云工发〔2017〕27号)精神,现将我校推选云南省总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云南省工会分配给我校正式代表名额为1名。代表为专业技术人员。
二、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成绩突出。
3.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
4.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
5.中国工会会员。
三、产生办法
根据上级工会下达的代表名额和推选要求,制定学校具体推选方案。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应报请学校党委,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提出,在报请云南省教卫科工会原则同意后,召开学校工会代表会议按照15%的差额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请各分工会推荐1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人选名单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