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分工会:
学校第九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任期届满,为加强学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女职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推荐学校第十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推荐条件和办法如下:
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条件
1.享有公民权的云南财经大学在岗女性工会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 以“四有”好教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密切联系女教职工,热爱工会女工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会工作能力,能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4.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
5. 身体健康, 年龄能够任满一届(五年)。
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办法
第十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任期五年,设委员9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
各分工会依照条件,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出候选人,推荐候选人人数不超过9人。候选人预备名单将报请学校第十届工会委员会同意,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提出,在报请云南省教卫科工会原则同意后召开学校女职工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请各分工会于6月20日12:00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报致远楼311室校工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第十届工会女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