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云南财经大学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3
校属各分工会:
为确保我校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圆满完成云南省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根据云南省总工会(云工办通〔2015〕15号)《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二期实施办法》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第十二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分工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第十二期组织发动工作任务的完成;要做深做细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广大职工充分理解“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深刻意义;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组织工作顺利有序;配备精干人员,为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向广大职工宣传解释第十二期活动实施办法的重要内容:一是补助起点不变,补助起点500元;二是补助比例不变,为30%、70%、100%。《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二期实施办法》在工会网页可以下载。在宣传工作中,要求代办员熟悉掌握第十二期活动各项政策,热情接待教职工的来电来访。
三、严格把关,落实到位
(一)坚持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坚持在职职工参加活动的比例不得少于分工会在职职工总数60%的原则。
(三)坚持参加活动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原则。
四、10月27日(周二)17:00,在致远楼506召开第十二期医疗互助代办员培训会,请相关人员务必按时参加。
五、相关工作,具体要求
各分工会在组织过程中,应保证数据上报质量。
1、需要认真核对参互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无误。
2、请于2015年11月10日12:00前,将所属单位《团体申请表》、《新参互、未参互、续互转入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2280132859@qq.com。纸质版盖分工会公章《团体申请表》一式两份,《明细表》一份报送校工会致远楼319室。同时将本分工会第十二期互助金统一上缴财务处项目代码:2305.2.10,校工会收齐后统一上缴省教卫科工会账户。
联系人:夏光辉 ,电话:65182937 短号2937
附件:1、《12期医疗互助模板》
校工会
2015年10月23日
12期医疗互助模板.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