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云南财经大学社区第五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2
校属各单位:
接五华区和莲华街道办事处通知,2013年3月中旬至6月上旬统一进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请各部门各单位做好选举工作。
现将我校(校本部)社区第五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云南财经大学社区第五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以分工会为一个居民小组。各居民小组成立三至五人组成的、分工会主席任组长的本居民小组选举领导小组,在学校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本居民小组的具体选举工作。
居民小组选举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本居民小组的宣传和发动工作;2、组织本居民小组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经学校选举委员会审核后统一时间公布;3、推选居民代表;4、领取并组织填写选民证;5、组织主持本居民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6、配合学校选举委员会开展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
三、选举的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及选民登记: 5月2日 — 5月9日
2、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1人作为本居民小组的居民代表: 5月7日 — 5月9日
3、公告候选人条件,提名初步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或居民代表3人以上联合提名): 5月10日 — 5月13日
4、公告选民名单: 5月15日
5、公告正式候选人: 5月16日
6、公告选举会场、公告选民更正名单、宣传候选人: 5月17日
7、选举日: 5月29日 (星期三)下午。学校投票选举主会场设在国际报告厅,后产集团选民参加主会场投票。各居民小组设分会场,分工会主席组织投票选举,选票及选举结果报告单于16:00报主会场。
四、注意事项
1、选民登记及资格的审定:住校本部春园、原财校、秋园、高教小区和康园的居民且年满18周岁(计算至 2013年5月27日 )的财大教职工(含外聘管理人员、劳务工等)及其家属子女,家属和子女已经在其他选区登记过的不再重复登记。住西区、南区和校外的不在登记之列。
2、选举方式:按照居委会选举的有关法规和莲华街道办事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意见,我校社区居委会选举采取选民无记名直接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民在投票时可以代填选票且能代选,但1个选民最多只能凭“委托投票书”代投3票。
3、指导选民仔细阅读选票,根据说明认真填写选票。
4、投票选举遵循“双过半”原则。即参加投票的选民(含代投票)必须超过所登记选民的半数,选举才有效;候选人得票数必须超过投票数的半数才能够当选。当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五、选举纪律与要求
1、选举权是居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很强,各居民小组务必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规范组织投票选举。
2、选民要服从居民小组选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尽可能亲自投票。
3、选举时,选民要等待本选民小组的选票清点完毕才能离场。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