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三八红旗集体”“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先进女职工”、“支持工会工作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4
校工字 (2015)48号
校属各分工会:
校属各分工会:
为表彰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工会和个人,经学校工会研究,决定评选2015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三八红旗集体”、“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先进女职工”、“支持工会工作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
1.各分工会结合去年《2014年度工会工作重点目标责任书》(下简称《目标责任书》),就本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完成自查报告,自评得分。
2.考核内容
对照《目标责任书》所列的指标内容进行逐项的对照检查。
3.考核方式
(1)提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提交工会工作特色和亮点交流材料。
(2)由校工会委员会成员组成考核组,根据与校工会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单位所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考核评分;根据机关各分工会报送的工作总结,对照校工会工作台账进行考核评分。
(3)依据考核评分,评出2015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和机关分工会先进集体。
(二)三八红旗集体
1.积极带领女教职工学理论、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法律,团结带领女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方面的“半边天”作用,为学校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2.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工作制度落实,能有计划地开展女职工岗位学习、培训,工作资料齐全。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女工组织的各项活动,能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女职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定》、《劳动合同法》,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开展“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在全面提升女职工素质,推动女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中,成绩显著。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及教学责任、工作责任事故,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突出贡献。
3.建立女教职工体检制度,积极办理女工重大疾病安康保险,为保障女教职工健康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定期举办女性健康、美容、健美、着装、子女教育等专题知识讲座。
4.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服务意识强,为学校提供优质服务,业绩突出,示范性强,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或副高以上职称比例占女职工人数5%以上。
(三)优秀工会干部
1.限于本年度被评为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一、二等奖和机关分工会先进集体的工会干部。
2.爱国、爱校、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热爱工会工作,自觉履行会员职责,认真学习新时期工会理论并理论联系实际,积极组织工会活动,努力完成各级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4.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反映教工呼声,真诚服务教职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得到教职工信任并受到好评。
(四)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爱国、爱校、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热心工会工作,团结、协作精神好。
3.积极参加工会活动。
4.按时交纳会费。
(五)先进女职工
1.有创新精神,积极对学校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取得良好效果。
2.在校内外业务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
3.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4.崇尚科学,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
5.具有团队精神,团结同志,互相帮助,协调工作。
6.具备1、2条之一者,优先考虑。
(六)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
限于被评为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一、二等奖分工会和机关分工会先进集体的党政领导。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
由校工会委员会评出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机关分工会的先进集体。
2.三八红旗集体
符合条件的单位都可申报。
3.优秀工会干部
限于被评为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一、二等奖和机关分工会的先进集体的分工会委员以上职务的工会干部,限报1人。
4.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学校在编全体工会会员按分工会实有会员人数的6%的比例评选,10人以下的分工会按两年评一次的规定执行,已加入工会的聘用人员按“2015年度聘用人员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参加评选。
5.先进女职工
按各分工会在编女职工总数的6%进行评选,10人以下的分工会按两年评一次的规定执行,评选结果报校工会女工委员会进行审批。
6.支持工会工作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
限于被评为工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一、二等奖和机关分工会的先进集体的分工会的党政领导,限报1人。
(二)评选要求
1.评选为先进集体的单位须报送正式打印的先进事迹材料(附电子版)。
2.各分工会评选出先进个人,须填写登记表和单位意见。
(三)上报时间
各分工会根据条件和名额认真组织评选,12月25日前将参评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2.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度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3.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4.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度先进女职工登记表
5.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度支持工会工作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登记表
6.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度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7.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度先进女职工名额分配表
8.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度聘用人员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8.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度聘用人员优秀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