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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工会财务大检查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1
 
                                            校工字〔201521

 
云南省教卫科工会:
我校工会接到《关于开展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直属单位财务大检查的通知》(云教工﹝201526号),即召开了全委会,组织校工会全体委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对照和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会经费收入管理情况
我校工会财务实行“集中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工会的财务收支均由校工会管理和核算,校属各二级分工会均实行报账制,校工会无二级财务机构。
(一)工会经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工会经费预算管理,不存在账外账。我校工会经费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无学校行政的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这些收入每年均按上级工会要求纳入当年预算中,用于统筹安排当年的支出。
我校财务处每年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按照全校在职教职工工资总额预算的2%安排工会经费,并单独设置项目反映。
(二)按照规定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及时、足额进行申报和缴纳。省财政厅审核批复我校预算后,学校财务处按季度从学校零余额账户中的工会经费用款额度向省地税局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2012年末,我校按工资总额2%应计拨工会经费1,202,532.61元,实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1,202,532.61元,省教卫科工会实际返还我校工会经费741,870.30元;2013年末,我校按工资总额2%应计拨工会经费1,333,971.75元,实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1,333,971.75元,省教卫科工会实际返还我校工会经费803,965.19元;2014年末,我校按工资总额2%应计拨工会经费1,445,887.65元,实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1,445,887.65元,省教卫科工会实际返还我校工会经费870,601.01元。
(三)定期与上级工会、银行对账,无收入不入账问题。我校按季度上缴、省教卫科工会返还我校工会经费后,我校工会财务人员会核对上缴数、返还数,如有问题则与学校财务处、上级工会沟通和核对。我校工会财务人员还按月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收支结余情况、按月盘点库存现金。预留银行印鉴由会计、出纳岗位分开保管和使用。我校工会各项收入均纳入工会账中核算和管理,无收入不入账问题。
二、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情况
(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上级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规定。我校工会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013年起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会议均在校内举行,不再组织外出学习培训和外出召开会议。2015年,认真组织学习全总、省总有关工会经费“八不准”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会议、差旅、培训、接待和出国等规定。我校工会日常开支由学校行政安排预算,并按学校财务规定进行管理、审批和报销。会议、差旅、培训、接待和出国等事项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工会经费中,我校也自觉控制“三公经费”和其他一般性开支。三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较小且逐年下降(餐费2013年约9300元、2014年约1300元,交通费和出国费无发生)。工会经费中开支的会议费、培训费也逐年下降,差旅费、出国费则很少发生。
(三)维修改造、购买服务和货物按规定招投标和集中采购。我校工会办公场所、职工之家等场地、设施的建设、维修改造均由学校行政负责,学校行政按我省招投标和集中采购规定执行,完成后交校工会使用和管理。从工会经费中开支的购买服务或货物等事项,我校工会均委托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招标;小额采购事项报经工会委员会同意后组织询价、谈判,形成询价或谈判记录、采购合同等作为付款依据。采购中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则需入固定资产实物账。
(四)上级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我校工会收到的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均按规定专款专用。三年来,我校工会收到的上级补助资金主要有:
2014年收到回拨补助10,000.00元、困难职工慰问费2,800元。回拨补助纳入学校工会收入中统筹安排使用,困难职工慰问费已全额发放。收到地税代收奖励11,000元、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9,100元、经审奖励1000元,均已全部发放。
2013年收到回拨补助14,000.00元、建家设备购置补助25,000.00元、困难职工慰问费14,400元。回拨补助纳入学校工会收入中统筹安排使用,设备购置补助已专项用于购置办公电脑2台和宣传工作用相机镜头1个,困难职工慰问费已全额发放。收到地税代收奖励15,000元、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9,100元、经审奖励1000元,均已全部发放。
2012年收到回拨补助8,522.30元,纳入学校工会收入中统筹安排使用。收到目标责任考核奖励6300元、地税代收奖励7500元,均已全部发放。
(五)工会经费管理规范,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校工会经费管理较为规范,在岗位设置、流程控制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比较健全,不存在贪污、挪用、白条抵现、虚报冒领、公款违规转私人账户、涂改伪造银行对账单,以及转移、隐匿资金等问题。
(六)票据管理符合规定。我校工会收取会费使用的票据是向省教卫科工会领取的正式收款票据,并按开票范围使用。在报销中认真审核各种报销发票,无涂改、伪造发票,使用假发票行为,努力规范报销凭证。
三、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情况
我校工会一直注重加强工会经费的预算管理。
一是按《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上级工会要求,在每年编制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报表时同时编制下年度经费收支预算,与当年决算报表一并提交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根据经审会书面审查意见调整后再上报省教卫科工会。
二是在使用经费前须报请工会财务主管批示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开支。如组织大型活动或重大开支,都通过工会领导集体研究或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三年来,我校工会支出预算执行率分别为:74.98%102.2%79.77%
三是遇重大或临时活动而经费不足时,校工会单独作出经费预算和书面报告,报学校批准同意后由学校行政给予支持,并按学校预算管理规定按用途、按预算合理安排支出。
四、工会会计管理工作情况
(一)会计人员具有执业资格,岗位设置符合要求。我校工会分别设置会计、出纳岗位,会计岗位由学校财务处专人兼任,出纳岗位由校工会专人承担。现有会计人员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按省财政厅要求定期年检。会计、出纳岗位按“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分别明确岗位职责,职责权限明确。
(二)会计核算符合要求,会计档案、结算票据、财务专用章保管符合规定。我校工会经费的会计核算从1998年起就实现了电算化,会计核算一直较为规范。2010年按新的《工会会计制度》规定,重新设置了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也比较规范,主要做法有:直接使用学校行政的报销单、严格报销审核审批、提供付款依据、年末提交经审会审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档案(包括凭证、账簿、报表及资料)按年移交学校档案馆保管。结算票据由出纳专人保管、登记使用。财务专用章由会计岗位保管,由其加盖印章。
(三)货币资金管理符合规定。我校工会现有银行结算账户只有1个,不存在多头开设结算账户,也不存在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出租和出借银行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等问题。
我校工会现金管理较为规范,需要提取现金时需先审批,同意后再提取;现金使用也严格按现金开支范围执行;按月盘点库存现金,按季度与会计账核对。按《支付结算办法》进行结算,银行存款按月与银行对账、按季度与会计账核对。多年来,我校现金、银行存款均核对相符,银行存款均无未达账。
五、自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会计基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多年来,虽然我校工会采取了一些做法逐渐规范工会经费的报销和核算,但仍存在一些不太规范的环节,如票据粘贴、账务处理不够及时等。
(二)现金使用需进一步控制。由于工会经常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的特点,以致工会经费使用中现金使用量较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我校工会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省教卫科工会和学校财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规范,不断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报销工作。另外,逐步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实行无现金支付,规范支付结算。
             多年来,在省教卫科工会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行政的支持下,我校工会不断加强和规范财务工作,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为工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的资金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工会将继续在省教卫科工会的指导下,在学校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健全工会财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好长效机制,努力发挥好工会经费的保障作用,不断推进学校工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工会关于财务大检查自查工作实施方案
              2、工会单位财务基本情况表
              3、工会经费自查情况表
              4、工会会计管理工作情况自查表
 
 
                                                                                            201557
附件4.doc
附件3.doc
附件2.doc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