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8
〔2013〕 44
校属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经济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予以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修订)
校属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经济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予以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修订)
2.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2013年10月18日
附件1:
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
(修订)
为了做好我校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把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构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在原《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的基础上修订本办法:
为了做好我校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把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构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在原《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办法》的基础上修订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在编制的教职工、非编制职工会员。
二、补助标准及范围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居住地生活最低标准的困难职工,每年给予慰问金1000元;
2.罹患癌症等绝症的教职工,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3.教职工因突发事故造成经济困难者,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
4.教职工逝世,对其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5.教职工父母、配偶病逝,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
三、办理程序
本人(特殊情况时可由直系亲属或所在分工会)填写申请表,分工会对职工的困难状况进行核实,根据职工的困难情况提出补助意见,报校工会审批,到学校财务处领取。
四、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