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召开四届五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6-09
校工字 ﹝2017﹞ 22号
法学院分工会:
《法学院关于召开四届五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召开四届五次教职工、工会会员大会。同意李姗姗同志为分工会委员候选人。
请按有关章程办理。
特此批复。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