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社区在学校工会的领导及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的帮助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把社区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社区文明建设,为居民服务的思想意识。随着社区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地位和作用的日益突出,社区特色的服务体系成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现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做好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美化、净化社区环境,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协助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民政双拥、健康教育、优抚救济和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自觉维护生态环境,接受上级和社区居民的监督和评议,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顺利进行。
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四季的病媒防治工作,督促外来单位或个人在本社区从事商务、营销等工作的要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
四、根据单位型社区特点,加强社区文明建设,积极为本社区居民办理各项公共事务,并做好社区资产管理和维护,不断增强社区自我服务能力。
五、组织做好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宣传科技相关知识。
六、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开展尊老爱幼,正确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等人的合法权益,指导管理社区服站的各项服务工作。
七、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主动参与业主委员会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同物业管理做好业主委员会与居民之间的协调关系。增强物业管理思想意识,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
九、加强社区与社区的联系,促进团结、互助,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区进行合作。
十、随时向上级部门逐级反映社区的工作情况,主动了解社区居民疾苦、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并向政府转达社情民意,督促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对上级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十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十二、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社区的工作实际,对外大力宣传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同时,也要做好与地方政府部门和学校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三、认真组织做好政府部门各种普查,协助街道办做好宣传、登记、上报等。
十四、按时完成政府各部门及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