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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18

为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对假期留校学生作以下的规定:

一、凡住校学生(留学生、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生)假期原则上要求回家度假。

二、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路途遥远难以回家或中途返校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均需在每学期学校规定放假之日前20天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统一审批(学院留校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学生总人数的5%),并将名单统一报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审批。

三、参与学校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校内各单位辅助管理等工作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凭相关部门的证明办理假期留校住宿申请手续。

四、为保证学生行李物品安全和假期维修及保洁工作的顺利开展,住校学生在假期离校时须将所有行李物品打包统一寄存。
五、假期留校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云南财经大学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假期留校住宿学生须服从学校学安排,集中住宿,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调整宿舍。
七、假期留校住宿学生须凭双证(学生证、出入证)进出留校宿舍(公寓)楼。
八、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中途离校外出必须向所在学院假期留校值班老师及所在宿舍楼值班老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九、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外出时务必关好门窗,断电关水,并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
十、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统一不配发钥匙,并预交一定的公物及水电保证金。
十一、假期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假期作息时间规定,不得晚归。假期作息时间统一为:早上7:00开门开灯;晚上11:00关门关灯。
十二、假期留校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于不服从管理、违章违纪的个人,取消其留校资格,并依照《云南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三、本规定由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