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宿舍文明规定
文章来源: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10-18
为加强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搞好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创造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宿舍(公寓)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公寓)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各宿舍(公寓)楼可根据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
第二条为培养同学们良好的卫生和劳动习惯,防止疾病的传播,各宿舍(公寓)指定一名学生担任舍长,并制定卫生值周制度。从开学初到学期末由全宿舍成员轮流值周;寒暑假期间由留校学生轮流值周。
第三条为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公德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发广大学生的共建热情,各校区公寓管理组组织专人进行每周至少两次的卫生检查,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记录在册。住宿学生应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珍惜他人劳动成果,自觉服从并配合卫生和纪律检查。
第四条认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宿舍(公寓)公益劳动。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保持学生宿舍(公寓)走廊(“24小时无垃圾”,公共场所内不堆放杂物,爱护宿舍(公寓)周围绿化地。不在走廊和房间内私拉绳晾晒衣物等。严禁在宿舍(公寓)及周围墙壁上刻画、涂写及张贴或散发各种大、小字报、启示、标语、漫画、传单:严禁在宿舍(公寓)内饲养宠物及其它禽兽。
第五条讲文明、懂礼貌。宿舍(公寓)内严禁从事各种体育活动及影响公共环境和秩序的行为;自修时间及熄灯后不大声喧哗,不做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宿舍(公寓)内严禁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严禁向窗外、门外泼水和摔酒瓶、瓶胆等物品。
第六条严禁宿舍(公寓)内从事经商、传销活动。未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批准,任何学生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公寓)内从事租赁、修理、代销代售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第七条学年结束,结合相应考核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宿舍(公寓)按《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宿舍(公寓)“文明寝室”评比标准》,总评宿舍(公寓)卫生成绩,评定校级“文明寝室”。
第八条为调动广大同学参与宿舍(公寓)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创建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鼓励开展创建卫生“免检寝室”活动。
第九条宿舍(公寓)中有任何一种下列行为,取消该学年“文明寝室”的评选资格:
1.因违反宿舍(公寓)管理条例,一人次以上(含一人次)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因违反宿舍(公寓)管理条例,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受到通报批评;
3.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
4.违反自修纪律,在宿舍(公寓)内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等活动二次以上(含二次)。
第十条开展创建文明宿舍(公寓)活动,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1.每学年年末,根据“文明寝室”评比标准和各项检查结果评选云南财经大学校级“文明寝室”,并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2.每学年评选一次“文明宿舍(公寓)楼”,颁发流动红旗。
3.学生宿舍(公寓)的达标情况是学生评优、先进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
4.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对节约水电、爱护公物,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予以表扬和奖励,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存档。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