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09点击: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财经大学校外教学点清理整治办公室对申报我校校外教学点备案的单位进行了审核和考察,经学校2023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确定对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等13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进行备案。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1.云南财经大学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校外教学点
2.云南财经大学德宏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
3.云南财经大学曲靖财经学校校外教学点
4.云南财经大学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外教学点
5.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教育管理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6.云南财经大学昆明五华博联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7.云南财经大学昆明五华文津教育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8.云南财经大学大理市智臻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9.云南财经大学蒙自市哥德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
10.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市官渡区泓源教育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11.云南财经大学昆明五华新承起教育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12.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市五华区航程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13.云南财经大学昆明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
从2023年1月9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止为公示时间,如对被公示校外办学点有意见,请向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或学校纪检处反映。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5511605;
学校纪检处联系电话:0871-65114879。
云南财经大学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