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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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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公益性捐赠扣除操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2-04-01点击: 发布人:校友工作办公室

    尊敬的捐赠人 感谢您的捐赠 2021年,许多爱心人士和校友向云南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支持云南财经大学事业发展,用实际行动支持慈善事业。在此,向您表示诚挚的敬意。

    请记得在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时,填报捐赠信息,享受税前扣除、减免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可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捐赠扣除资料准备 1.整理您的捐赠收据

    请记录您的捐赠收据号和捐赠金额。如您是实名捐赠,找不到捐赠收据,可向云南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查询。联系人企业微信二维码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302113955.jpg

    2.受赠单位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530000MJY070587D

    单位名称:云南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个人所得税APP捐赠扣除操作流程 1.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

    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在【常用业务】栏目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找到“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点击进入,点击“新增”。

    2.填写受赠单位、受赠金额等信息

    (1)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3530000MJY070587D

    (2)受赠单位名称填写:云南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捐赠凭证号填写您捐赠收据右上角的8位阿拉伯数字

    (4)捐赠金额填写您捐赠收据金额

    (5)扣除比例请选择30%(指可扣除捐赠额不能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6)备注可填写“捐赠助学”或“向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捐赠”

    (7)保存信息

    如有多张捐赠收据,请重复(1)—(7)步操作。

    3.分配扣除

    新增完所有捐赠扣除信息后,请点击“分配扣除”,在“设置分配”页面“综合所得捐赠扣除”栏填写,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合计金额,点击“保存”。

    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其他操作与往年操作一致。

    其他提示 1.个人捐赠税前扣除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您2021年度的捐赠请在本次汇算清缴时填报。

    2.如您2021年度还有向其他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捐赠过,请联系受赠单位,可在2021年度汇算清缴时一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