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3-28点击: 发布人: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放假,4月6日调休。
4月8日(星期日)上班,按照4月6日(星期五)课表开展教学各项工作。
二、其他事项
放假前,请各单位认真安排好假期各项工作,并于2018年4月3日(星期二)前将值班安排表(含详细通讯方式)电子稿及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校长办公室综合科李佩芹老师处(致远楼601室,邮箱:3191717657@qq.com,联系电话:65194169)。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