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以普法宣传为载体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我校师生知法、懂法、用法和法律意识,12月4日,法学院团委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通过悬挂法律宣传横幅,发放宪法宣传资料,普法问卷调查,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律宣传横幅签字,手绘法律知识海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丰富多彩的普法形式向全校广大师生普及宪法及其他法律知识,带动全校师生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整个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师生积极参与,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参与活动师生近千人。法学院师生以所学专业知识践行自己学法、用法、护法的决心。本次活动在重点普及宪法知识同时,也为广大师生介绍了与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通过悬挂法律宣传横幅,发放宪法宣传资料,普法问卷调查,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律宣传横幅签字,手绘法律知识海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丰富多彩的普法形式向全校广大师生普及宪法及其他法律知识,带动全校师生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整个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师生积极参与,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参与活动师生近千人。法学院师生以所学专业知识践行自己学法、用法、护法的决心。本次活动在重点普及宪法知识同时,也为广大师生介绍了与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知识,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与此同时为了扩大普法范围,提高普法力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和法学院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学一道,在水晶宫社区和翠湖社区同时进行了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向社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0余份,法律咨询点接待法律咨询33人次,普法活动受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和居民的一致好评。
2014年12月4日作为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整个宣传活动既是一个重要的仪式,同时也是向全校师生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形成全校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新闻链接:国家宪法日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纵观十多年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其中6年主题都与宪法有关。2004年、2005年强调“弘扬宪法精神”,2011年明确提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据了解,早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之时,一些宪法学者就提出将这一天设为我国“宪法日”的建议。今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将每年的12月4号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立法形式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