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双方合作事宜召开推进会
2018年9月27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在博远楼303就开展双方合作事宜召开推进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孟静、政治组织人事处处长袁波、研究室主任谢海玲、审管办副主任郑健、研究室干部赵俊雯,云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谢维华,法学院院长佴澎及部分教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马慧娟主持会议。
云南财经大学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签订了合作框架,共九大合作项目,其中多数项目由法学院具体负责。会议就双方开展合作一年来取得的可喜成绩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交流,提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并共同研究处理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下一步合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孟静指出,合作框架签订以来,云南财经大学高度重视,中院取得了很多合作成果,中院有意向推进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全面提升合作的质量和水平,深化合作项目,完善相关合作机制,共同展望未来,使院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此外,孟静提出希望法学院能派学生到中院实习,在帮助中院开展一些工作的同时也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能力,也能更好地将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案例中。
佴澎表示,法学院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于2019年2月底毕业生实习实行集中统一安排。届时,将安排学生到中院集中统一实习,在学生实习期间存在的问题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争取进一步推进双方深化合作。同时,法学院也会举全院之力促进双方合作项目的开展,希望双方在接下来的合作中能互相协助,取得更多合作成果。
最后,谢维华对会议内容进行总结,他指出通过会议双方进一步增强了解,促进双方深入合作。同时感谢中院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实现学校、学生、法院三方共赢,为社会培养更优秀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