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剑菲简介
欧剑菲简介
欧剑菲,1977年生。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起到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工作至今,主要承担法学本科阶段法理学I、法理学II及法律社会学的教学工作,个人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法律社会学。
个人主要学术成果
个人主要学术成果
论文:
1、“从古典自然法的政权理论看中国传统法学的重大缺失”,刊于《云南法学》2002年第1期,并凭借此文获云南大学2002年笹川基金优秀成果三等奖。
2、“少数民族地区村规民约的变迁与调适”(第二作者),载于谢晖、陈金钊主编的《民间法》第三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版。
3、“开除村籍所体现的实用理性”,刊于《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4年第一期。
其他:
1、参与编写专著《少数民族地区习俗与法律的调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
2、参与编写2012年《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考试教材》。
3、参与校级课题:“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机制研究”,该课题已结题并获验收通过。
4、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解决**件的法律机制研究——解决**件的法律机制研究》”,该课题已结题并获验收通过。
5、参与校级课题:“刑事一体化下刑法学教学模式的探索”,该课题已结题并获验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