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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职业学院2018级学生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6-20 作者: 点击:

关于中华职业学院2018级学生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部:

根据《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175号)精神,结合学校教务处工作通知及学院实际,现将2018级本科(不含专升本)学生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开放会计学、财务管理两个专业作为2018级学生(不含专升本)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副修专业。所申请修读的副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应分属不同学科门类。

二、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是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2018级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学生:

1、已修完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者;

2、主修专业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2.0(含2.0)以上者;

3、无补考或重修课程者;

4、未受过违纪处分者。

三、申请副修双学士学位的学生需填写《云南财经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在本通知附件下载一式两份填写格式见样表)。

 

各教学部要下载填写附件二《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汇总表》,并对申报学生进行严格审核后于2019年7月15日10:00前交至龙泉校区大四教学部(教课工作人员处)。不接受个别申请和逾期申请。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由学校教务处审批,确定修读学生名单。

获准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办理修读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副修专业学习。主要采取在呈贡校区插班修读形式。

四、双学士学位副修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为45至50学分。修读双学位的学生每学期选修的主、副修专业的课程,最多不得超过40学分。

五、修读双学士学位副修专业的学费按《云南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校财发【2013】7号)执行

六、未尽事宜按《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校教发【2017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汇总表

附件二: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

 

教学与课程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0日

 

 

 

提示:

1.会计学、财务管理属于管理学。

2.《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及《云南财经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在学校《教学制度汇编》中,请各教学部组织传阅学习;副修专业的培养方案已下发到各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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