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的落实,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推动大学英语教学质量上一个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19年第二十一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19NECCS)。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1、大赛主办单位:教务处、国际语言文化学院
2、大赛组委会
主任:陈红
副主任:旷锦云、尹明、肖平
成员:何适、彭妍玲、周海燕、高廷芬、张春生
二、参赛资格与赛事安排
1、参赛资格:在校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2、竞赛方法:竞赛分初赛、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听力录音采取音频播音系统播放。
3、实施过程
(1)动员和报名: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通知各教学单位,要求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在各班作宣传,并动员学生报名参赛,参赛学生于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前到各学院报名。按全国组委会统一报名单格式汇总参赛学生名单,于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报名单格式见附件)。按全国组委会要求,参赛学生每人需交纳50元报名费,报名费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于2019年3月19日上午前交校内农信社营业点,户名:云南财经大学 账号:0300029606835012,然后将《云南财经大学交款单》第一联交教务处考试中心(致远楼117室)。
(2)初赛:2019年4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竞赛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3)决赛:由云南省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于2019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地点在云南财经大学。参加决赛人数为初赛总人数的6‰。
(4)全国总决赛:2019年8月初暑假期间。
三、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
本次竞赛设五个奖励等级: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省级优秀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为国家级竞赛奖, 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分别占比1‰和5‰,二等奖、三等奖和省级优秀奖通过初赛产生,二等奖和三等奖占比分别为30‰和50‰。除上述获奖学生外,再依照学生初赛成绩的30‰产生省级优秀奖获奖学生名单。
2、奖励形式
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省级优秀奖的学生由省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
中华职业学院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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